租赁贸易是指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订国际租赁合同项下境内企业租赁进口或出租出口的货物。
在海关业务中,租赁贸易主要涉及的三个相关监管方式:租赁贸易、租赁征税、租赁不满一年。
租赁贸易(监管代码1523),是指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 租赁征税(监管代码9800),是指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分期办理征税手续时,每期征税使用该监管方式; 租赁不满一年(监管代码1500),是指租赁期不满一年的进出口货物。
租赁出口复进口/租赁进口复出口相关报关流程注意事项
一:涉及6证的复运进口的租赁货物可否正常报关进口?品名台车(旧品),以前以租赁贸易的方式出口到国外,现需要复运进口,商品编号:,经查此税号涉及6证(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这种情况我司可以正常申报进口吗?还有其他途径可以正常吗?
答:《机电产品进口办法》第三十条“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列入《J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中的旧机电产品;《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租赁贸易、补偿贸易等贸易方式进口机电产品的,适用本办法。
二:租赁贸易期满复运出口,2019年12月以租凭贸易、租凭征税监管方式的两份报关单进口一票从韩国租凭的设备,租期2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当时货物是从广州机场(5141)进境、中山港(5721)申报,现设备快到期需复出口,请问此次出口是用退运货物的监管方式,一份报关单从中山港申报退运,货物实际还从广州机场复出嘛?另前期设备进口时,中山港海关有查验,此次出口需要先向所属地海关询问是否需要查验嘛?
mported from Guangzhou Airport (5141) and declared at Zhongshan Port (5721), but the e is now about to expire and needs to be re exported. May I ask if this export is using the supervision method of returned goods, and one customs declaration is declared for return from Zhongshan Port, Is the goods actually returning from Guangzhou Airport? During the early stage of e import, Zhongshan Port Customs conducted an inspection. For this export, it is necessary to first inquire with the local customs if an inspection is required?
答:1、根据来文所述,该票租赁进口货物的海关为中山港海关(5721),您公司应当自租赁进口货物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结监管手续,以“退运货物”(代码4561)的监管方式将货物申B复运出境。
2、根据通关一体化管理模式,除有Z定口岸通关的货物外,企业可自行选择货物进出境口岸。
三:租赁进口货物租期届满复运出境如何申报?租赁进口货物租期已满,需要将租赁进口货物复运出境,退回给国外出租方,在办理租赁进口货物复运出境申报时,如何申报出境时出口报关单上的金额,是按照实际货值申报,还是租赁期间总共支付的租金申报?还是按照进口时报关单上的金额申报?
答:根据相关规定,“租赁贸易”(1523)期满复运出(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4561),“租赁不满一年”(1500)期满复运出(进)口境的货物,监管方式为“租赁方式为租赁不满一年(1500)。
出口报关单上的货物金额可按照原进口报关单金额申报